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5月8日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十一”国庆节来临之际,为确保我县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9月29日上午,中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看守所和县武警中队进行安全防范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确保监管场所在国庆期间安全稳定。
此次检查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安全检查。一是对在押人员人身、被褥、床板、衣物、洗漱用品等进行细致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和死角,清除可能导致在押人员行凶、自伤、自残的危险物品和违禁品。二是对硬件设施进行排查。针对看守所AB门、内监区、监控室、提讯室等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有无安全隐患进行检查。三是保障在押人员舌尖上的安全。对在押人员食堂卫生、食品卫生、蔬菜是否新鲜、食品是否留样、药品是否过期、药品管理是否规范等进行检查,了解相关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杜绝病从口入。
检查结束后,中宁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县看守所进行沟通处理,并就重点问题提出口头建议:一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在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和核酸检测制度的同时,加强出入所人员、车辆管理,对入所物品及时消毒灭菌,保证监管场所防疫安全。二要认真做好重点人员情绪疏导工作,稳定在押人员情绪,对有危险迹象的在押人员,做好稳控工作。三要制定国庆期间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
(文/图 第三检察部 马欣蓉)